Friday, April 13, 2012

星期五

拜五。
不错呢,我喜欢今天。
不错的早晨,不错的下午。
首先就是地理节。
我觉得那个老师只会讲一大堆,
讲到天花乱坠,结果啥都没做。
就好像f&n 一样。
早已习惯。
每次老师介绍什么要煮什么菜什么菜的,
左耳进右耳出。
每次都出尔反尔。表信更好 


 
历史节。
我爱死你了!亲一下,muacks !
对我来说历史节的课超有趣。
可能是因为我喜欢听故事吧,
历史就是在讲以前的故事。
老师还跟我们讲一点股票的东西。
真的很好玩。
老师又美~~讲话的音不错能入耳。
总而言之,就是好爱历史节!


D&T 


我们继续做我们的眼镜。
我的是蓝色的太阳眼镜。
如果州名来做的话。。。
一定是e...来e...去。
她,就是很娇,有点大小姐的。
可是她不会小气啦。对朋友很好哦。
可是就是那种很嗲的语气让我很。。。
她,连一只蚂蚁都怕。
拜托小姐,是蚂蚁!!!
以蚂蚁的角度来看,我们根本就是恐龙!
踩一脚就粉身碎骨了
还依依噢噢的。
我没办法有时候只好喊justin她才会闭嘴。
Justin 啊justin名字太好用了

回到眼镜。
首先我们要把我们要的形状画在板上。
然后开始去机器哪里割出形状,
进行磨砂,还有擦亮的过程。
磨砂要磨很久。在一个桌子上磨。


我们一边磨一边开一个小组织聊天。
话题:what is ur ideal type of girl/ guy?
我先说我先说!
呃。。。一定要很照顾我,要很浪漫,那种外冷内热,当然要好看的啦<<[事实上可说是最基本的了]还有最重要一点的就是,要比我强!
因为比我强的人才可以向不段学习,有上进心。
Sievney: 基本上和我一样
ustin: 最好要有戴眼镜!(噗!)
 然后要…36,24,20(三围)<<这个无话说


Shawn Lam: 没告诉我
还有很多人的。。。
今天一个人走去siling(因为巴士在那)
 已经习惯了。
 明敏本来要陪我,我拒绝了。
 因为我想自己一个人走。
 因为…我喜欢。
 如果有一天你问你的男友,
 你会爱我到何时之类的,
 如果他回你一辈子,
 你就要说:你撒谎!
 答案根本不切实际,又牵强,根本就是敷衍。

Published with Blogger-droid v2.0.4

No comments: